外交部宣布,自2月21日起,电子护照预约将仅能通过网站进行。
外交部发表的书面声明中提醒道,随着新型护照办理工作的启动,为协助公民查询信息和办理护照申请预约,已开通"www.epasaport.gov.tr"网站和电话号码为"00 90 216 444 30 20"的电子护照呼叫中心,并记录如下内容: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建议决议,按照国际标准制作的电子护照已于2010年6月1日起供我国公民使用。旧护照的延期和续签手续已于2010年12月31日(海外)和2011年1月31日(国内)终止。另一方面,持有有效期内的旧式护照的我国公民,其现有护照可使用至2015年11月24日。
近期,由于电子护照呼叫中心接到的预约和信息查询请求大幅急剧增加且十分密集,为提高服务质量,自2011年2月21日起,电子护照预约将转为仅通过网站进行。自上述日期起,电子护照呼叫中心将仅继续受理我国公民的信息查询请求。
特别是在进行海外电子护照申请时,需在向我驻外使领馆提交申请前,通过www.epasaport.gov.tr网站获取申请预约。为避免我国公民在护照申请中受当前办理高峰影响,对于护照有效期涵盖2012年及之后年份的持有者,若短期内不申请新型护照,我们将不胜感激。"